淄博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看看你家小区划哪个学校?
| 招商动态 |2016-05-16
张
店
区
祥瑞园小学
北京路以东—中润大道以南—南京路以西—联通路以北;重庆路以东—联通路以南—南京路以西—华光路以北
凯瑞小学
(北校)世纪路以西—联通路以南—南京路以北—华光路以北;
人民路以南—南京路以西—新村路以北--北京路以东;
华光路以南—人民路以北—重庆路以东—南京路以西;
(南校)世纪路以西—华光路以南—南京路以东—共青团路以北
莲池小学
世纪路以东—中润大道以南—西五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世纪路以东—联通路以南—猪龙河以西—华光路以北
绿杉园小学
西五路以东—中润大道以南—柳泉路以西—华光路以北
柳泉小学
明清街以东—联通路以南—柳泉路以西—华光路以北
金苑学校
金晶大道以东—中润大道以南—东三路以西—潘南路以北
人东小学
金晶大道以东—中心路东一街以南—东四路以西—中心路东一街以北
华润实验小学
金晶大道以东--中心路东一街以南—东四路以西—新村路以北区域
潘南小学
柳泉路以东—华光路以南—金晶大道以西—中润大道以南(南北校区以华光路为分界线)
城中小学
柳泉路以东—人民路以南—金晶大道以西—新村路以北
公园小学
西五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柳泉路以西—新村路以北
西六路小学
世纪路以东—人民路以南—西六路以西—新村路以北
马尚中心小学
联通路以南—重庆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北京路以东;
铁路以北—新村路以南—南京路以西
张店区实验小学
南京路以东—共青团路以南—世纪路以西—铁路以北
和平小学
世纪路以东—新村路以南—柳泉路以西—铁路以北
兴学街小学
柳泉路以东—新村路以南—金晶大道以西—铁路以北
新华学校
东二路以东--新村路以南—东四路以西—铁路以北
杏园小学
东二路以东--新村路以南—东四路以西—铁路以北;
金晶大道以东—洪沟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铁路以北
铁路小学
西八路以东—铁路以南—西二路以西—昌国路以北;
西二路以东—铁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华泰南街以北
秀俄文学校
世纪花园小区内
傅家中心小学
傅家镇
淄博中学
高新区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
东至柳泉路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新村西路以北,北至商场西路以南,东至西五路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昌国路以北,北至新村路以南,东至西五路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昌国路以北,北至王舍路以南
淄博市张店区第二中学
东至东四路以西,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东润大道以南,东至东四路以西,西至东二路以东,南至共青团路以北,北至华光路以南,东至东二路以西,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中心路东一街延伸线以北,北至潘南路以南,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柳泉路以东,南至人民路以北,北至潘南路以南
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
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商场路以北,北至人民路以南,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柳泉路以东,南至新村路以北,北至商场路以南,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西二路以东,南至兴学街以北,北至新村路以南,东至东二路以西,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共青团路以北,北至中心路东一街延伸线以南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中学
东至西五路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铁路以北,北至共青团路以南,东至西五路以西,西至西六路以东,南至共青团路以北,北至人民路以南,铁路以南,昌国路以北,世纪路以西。
淄博市张店区第七中学
东至猪龙河及延伸线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人民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
淄博市张店区第八中学
东至南京路以西,西至北京路以东,南至人民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东至世纪路以西,西至南京路以东,南至联通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
淄博市张店区金苑学校(初中)
东至东二路以西,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潘南路以北,北至华光路以南,华光路与金晶大道东北
淄博市张店区傅家中学
傅家镇
淄博市张店区第九中学
东至世纪路以西,西至南京路以东,南至铁路以北,北至联通路以南,东至南京路以西,西至北京路以东,南至新村路以北,北至人民路以南,东至西六路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共青团路以北,北至人民路以南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第一中学
东至南京路以西,南至铁路以北,北至新村路以南的马尚镇居民子女
淄博市张店外语实验学校
淄博市
淄博外语学校(初中)
淄博市
(以上两个表格根据2015年张店城区小学、初中预报名划片示意图整理,仅供参考)
淄
川
区
淄川区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布如下: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周
村
区
2015年周村中小学划片分布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9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根据全国学籍管理平台的规定,无法注册学籍。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外地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转学条件的,可转学到我区初中二年级就读。转学手续按照学籍管理要求进行办理。
二、招生原则
我区小学、初中招生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已达到规定年龄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城区小学、初中划片只针对具有周村城区户籍以及布局调整进城就读村居户籍的学生,学生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片区内服务学校报名。农村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周村区中小学招生咨询处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城区学校招生
(一)城区户籍学生入学
1.报名时间:7月23-25日。
2.小学报名所需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持户口薄、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园园籍卡到片区内服务学校报名。
3.初中报名所需材料:初中一年级新生需持户口薄、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小学学籍表到片区内服务学校报名。
4.材料说明:
(1)学生报名所带相关材料审核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以后迁入的,以小学五年级学籍表审核的地址划定学区。
(2)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已实际入住的房产证明。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半年以上的水、电、燃气发票。学生父母确无自己住房,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以及父母的无房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正式的租赁合同以及父母的无房证明。
(二)农村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周村区农村户籍的学生,其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及固定住所的(有自购住所并已实际入住,或办理的正式租房手续一年以上),可于7月23-25日到教体局招生咨询处统一登记预报名。在城区无合法稳定工作、无固定住所的农村户籍的学生回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教基字〔2008〕30号)文件有关规定,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在城区务工的,需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明、务工单位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父母双方在城区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等。
(2)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
(3)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凭合同。
(4)父母双方持有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5)具有相应年级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升入小学一年级除外)。
(6)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可于7月23-25日到教体局招生咨询处统一登记预报名。
(四)农村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置办法。
按照“先本区农村进城———再外来务工、招商引资”顺序和“自购房优先,租房其后”的原则,调剂安排入学。调剂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情况、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安排农村进城在城区买房人员子女→外来务工在城区买房人员子女→农村进城在城区租房人员子女→外来务工在城区租房人员子女,直到满足学校招生计划。7月28日,在区招生咨询处张榜公布调剂结果。
农村学校招生
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体育局周村区二0一五年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周政办字〔2015〕30号)相关规定,由镇(街道)教委统一部署。
五、新生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入学后,区教体局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准确采集学生信息,对符合学籍注册要求的学生,及时给予学籍注册。
六、周村区中小学招生咨询处地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