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园区项目招商引资
| 招商项目 |2013-11-06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
二、园区基本情况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1月,2006年12月升级为省级开发区,位于高青县城东部,现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高青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捷,发展空间广阔,省道高淄路、潍高路、广青路交汇于此,滨博高速过境。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实现水、电、热、气、路、排污、通讯、有线电视、土地平整“八通一平”,日供水20万立方米,日供气40万立方米,日处理污水10万吨,年供电15亿千瓦时,供蒸汽400吨/小时的配套能力。
目前,高青经济开发区建成面积10平方公里,入驻企业67家,过亿元项目53个,累计完成投资350亿元。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21家,税收过300万元的17家。2012年销售收入实现167亿元,利税19亿元,实施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3项,省级4项,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
三、配套政策高青经济开发区立足实际,规划先行,制定了产业发展的战略蓝图。园区未来形成“一核、一带载六区”的产业格局,即现代服务业发展核,及健康产业园、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白酒与食品深加工产业园、纺织提升六个园区。产业园主要依托招引的重大项目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实现特色产业聚集,引领高青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并且产业园之间要实现联动融合。
开发区实行“扎口式”封闭管理,秉承“政策最优惠、服务最优质、环境最优良”和“感情零距离、建设零收费、服务零障碍、管理零投诉”的“三最四零”承诺。对入区企业在立项审批、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生产运营等方面提供全过程、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一条龙服务。在财政扶持方面,高青经济开发区给予如下优惠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在1-5亿元(含1亿元)的,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年末,按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所得税按企业实际缴纳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2、固定资产投资在5-10亿元(含5亿元)的,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年末,按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3、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四、园区产业重点招商方向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为契机,对外招商健康产业、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改装及相关零配件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纺织产业和白酒与食品深加工产业等相关项目,打造高青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国家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区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三大国家级示范园区。五、合作方式独资、合资、合作、面谈约定